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其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其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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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6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變更編定使用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者,在核准興辦事業計 畫前,其土地使用計畫應先徵得區域計畫擬定機關之許可。 (二)申請使用山坡地範圍內各種使用區之土地,應依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