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綜覽 > 公證業務 > 結婚公證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綜覽 > 公證業務 > 結婚公證

瀏覽:827
日期:2025-06-09
結婚公證 [結婚公證]公證結婚 請於預定結婚三天前,由任何一人攜帶新郎、新娘及二位證人之身分證、印章,至本院南投簡易庭公證櫃臺登記。 新郎或新娘為外國人或居住境外者,請另附單身證明,該單身證明須為發證機關三個月內所出具,並經該國駐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