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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04
各交通事業機構所屬交事業人員待遇之計算標準,由本部按薪級(底薪 )、資位、職務,在其用人費支付限額內定之。但最高標準應報請行政 院核定。 各機構得視地區職務性質之危險性及稀少性,在前項用人費支付限額內 ,訂定加給辦法,報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