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

大學法

瀏覽:1364
日期:2024-06-04
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稱公立)及私立。 國立大學及私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察各地實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市)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各級政府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