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

瀏覽:1121
日期:2025-05-11
與法官就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及量刑進行討論,並陳述其意見,爰參考日本裁判員法 第六條、韓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明定之。又觀審員雖應參與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但其職權仍非與法官完全相同,例如於參與審判前,除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