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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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07
以本薪計給加班費 勞工可否請求差額? 企業以本薪作為計算勞工加班費的基準,未將其他諸如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經常性給與併入計算,勞工得否就差額部分提出請求?凡是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的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