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虧互抵與受獎勵得抵減稅額之適用順序 - 財政部

盈虧互抵與受獎勵得抵減稅額之適用順序 - 財政部

瀏覽:449
日期:2025-05-11
2013年6月18日 - 該局進一步指出,前揭規定之虧損金額,應自當年度之純益額中全數扣除, ... 條例而尚未抵減之留抵稅額200,000元可扣抵,且100年度為可抵減之最後一 ... 以前年度虧損金額為0元、投資抵減稅額於當年度抵減之稅額為136,000元, ......看更多